1、背書不連續(xù)
三種常見的銀行承***背書錯誤解決方案,根據(jù)《票據(jù)法》第三十三條:“以背書轉讓的票據(jù),背書應當連續(xù)。持票人以背書的連續(xù),證明其票據(jù)權利。非經(jīng)背書轉讓,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票據(jù)的,依法舉證,證明其票據(jù)權利?!庇纱丝梢?,當名稱與印鑒完全不符時,可通過法律形式證明其合法性,以此來保證其連續(xù)性,承兌銀行也應解付。
三種常見的銀行承***背書錯誤解決方案
三種常見的銀行承***背書錯誤解決方案
屬于如委托收款行與結算憑證的委托收款行不符和委托收款憑證填寫不正確等結算憑證錯誤,可說明情況,重新填寫正確憑證,承兌行應該給予解付。但屬于因不懂銀行承***背書填寫而造成多處委托收款背書時,則逐個要求其合法取得承***背書的前手證明背書的連續(xù)性,以此依法舉證,承兌銀行也應給予解付。
由于銀行承***不允許背書轉讓給個人,當銀行承***出現(xiàn)一處背書為個人時,解決辦法有二:一是持票人可行使追索權,退還給前手。依次類推,直至追索到出票人,要求其更換票據(jù)或退票;二是個人的前手與個人后手達成協(xié)議,通過書面證明的形式證明背書無效,然后,由個人前手的單位委托銀行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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